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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控股发布公告 收子公司业绩补偿款1068.54万元

4月23日,中超控股发布公告称,截至2020年4月22日,控股子公司长峰电缆相关股东业绩承诺补偿款全部到位,总计为1068.54万元。

公告显示,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与陆泉林、周春妹、陆亚军签订《关于购买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65%股权之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于2015年2月10日与陆泉林、周春妹签订《关于购买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65%股权之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同日与陆泉林、周春妹、陆亚军签订《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公司收购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电缆”)65%股权的相关事宜,本次交易对价为1.97亿元。截至2016年12月28日,公司收购长峰电缆的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支付完毕。

根据上述《业绩补偿协议》,长峰电缆原股东陆泉林、周春妹、陆亚军承诺,长峰电缆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4100万元。而长峰电缆2019年度实际净利润为2702.68万元,未达到上述承诺业绩,相关股东应按照差额部分的65%向中超控股承担现金补偿义务及由此产生的税收责任。

截至公告日,长峰电缆相关股东关于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已履行完毕。

标签: 中超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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