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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又迎新变化 不再“充公”

养老保险是很多人退休之后的生活保障,之所以很多人愿意上班的时间缴纳社保金,就是希望在老年的时候能够领取到一定额度的退休金,帮助自己安度晚年,因此,对于很多老人来说这份钱就是他们的养命钱,故此也是希望钱的金额是越多越好。

但是,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有些老人退休之后的养老金数额并不能满足自身的需求,国家在这个方面也是做了不少的调整,希望能够弥补地区的差异,更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社保活动中。目前,就有一个地区针对当地的养老金情况又下发了一个新的政策,希望能够帮助完善养老金制度。

在山西省,从2021年将会实施《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制度。这个方案是对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补充,最大的变化就是其中加了一条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增加内容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照顾低收入人群的养老难题,使这些人困难的群体,在老年之后能够拿到较高的退休金额,保障自己的正常生活。

这个制度是在基础养老保险之外,又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方案,其中也对缴费的标准做了明确的规定,目前是按照年份进行缴费,分为5个层次,从200元到200元之间不等。这个制度是和基础养老保险并行推进的,参保的人士如果认为只缴纳基本保险金之后,老年领取的金额比较少,那么他也可以选择再交一份补充保险,和基础养老保险一样,只要交够一定的年份,参保人在老年以后,也可以按月定时领钱。

这个补充养老保险,并不是全由参保人来承担缴费金额,政府在参保人缴费的基础上还提供一定的补贴,以帮助经济困难的群众有能力参与社保,具体的补贴金额会根据参保人缴纳的金额不同有一定的差距,当然,这份钱只是一个补贴资金,数额上不会超过参保人缴纳的部分。但是,这份补贴是根据参保人是否定时缴纳社保金进行补贴的,如果参保人没有定时的缴纳社保金,而是在后期一次性的补缴,那么这份补贴将不再发放给参保人。

除了补贴之外,这个补充养老保险还增加了继承权的模式,如果参保人在缴费期间亡故,那么这个参保人就可以停止缴费,如果,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的时候亡故,虽然会停止继续对参保人继续按月发放养老金,但是参保人个人账户上剩余的资金,归个人所有,可以由参保人的亲属拿着有效证件,将个人账户上的金钱给取出来。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转移,这点是补充养老保险的一大进步,以前的一些保险模式都是在老人去世之后,账户上剩余的金额就直接“充公”了,这也让很多老人的子女非常的不满,毕竟交了那么多的社保金,到最后一定也没有流到自己手上。但补充养老保险这个模式,能够让子女们也分享这份资金,就增加了他们给老人缴纳社保的热情。

其实,目前我国的城乡居民和城镇工人之间的养老金额领取方面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如何能够让广大农村人口也能享受到社保带来的福利,是很多地方政府都在考虑的问题。特别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很多人在经济支出方面的压力也是越来越大,因此他们也开始考虑自己的晚年生活,如何能够像城市中的工人一样领取能够满足自己生活的养老金,是很多人关注的关键问题。山西实施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就是针对这部分人提出的一个解决方案,各级政府都希望不管是居住在城市中,还是居住在农村中的老人都有一个安逸的晚年。

标签: 养老金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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